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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聽朋友說:崇拜與喜歡是ㄧ線之隔~

對於崇拜的對象常常是為偶像~

但如果崇拜的對象常常出現在生活圈子!

就會有錯覺...

曾經有過這樣的錯覺~

但...我知道...這不過是崇拜的幻象光圈~

光圈退去後...會知道~

只是單純的崇拜偶像所擁有的能力!!

所謂臺上ㄧ分鐘臺下十年功...

能受崇拜的點絕對是血汗淚編織出的成功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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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圓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